10月10日,寧夏證監局對北京市中倫律師事務所(簡稱“北京中倫”)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寧夏證監局要求,該事務所應當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就該決定所披露事項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據經濟導報財經研究院統計,截至今年8月初,A股三個交易所共有301家企業排隊IPO,為這301家企業提供法律服務的律所共計41家。其中,北京中倫律所服務的IPO項目為43家,位列所有律所第一名。排名前五位的律所還有上海錦天城(42家)、國浩(34家)、北京德恒(17家)、北京金杜(16家)。
經查,北京市中倫律師事務所在為銀川威力傳動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提供的證券法律業務存在查驗程序不規范、法律意見書不規范的問題。
《決定》顯示,該所查驗程序存在四項不規范。一是無詢證函發出和收回的記錄,工作底稿中詢證函均為復印件,無原件。部分詢證函缺失,工作底稿中未說明未收回的原因和理由,也未采取進一步核查措施。部分詢證函回函內容不完整,未采取進一步核查措施。未對詢證函中不符事項采取進一步核查措施。二是部分重大合同僅調取框架性協議和合同,未對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采取必要且充分的查驗。三是對發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現場核查記錄,僅有調查律師的簽字,無被調查事項相關的自然人或者單位負責人簽名,也無拒絕簽名的情況說明。四是在查驗發行人是否存在重大擔保事項中,與發行人簽字會計師、公司財務總監的面談,缺少對發行人是否存在對外重大擔保事項的內容。
此外,北京市中倫律師事務所存在法律意見書不規范問題,具體表現為法律意見書聲明事項未明確載明“保證本法律意見所認定的事實真實、準確、完整,所發表的結論性意見合法、準確”的內容。
中倫律師事務網站顯示,該所所創立于1993年,是中國最早獲批設立的合伙制律師事務所之一,自2012年4月17日起,依法改制為一家特殊的普通合伙制律師事務所。經過數十年快速、穩健的發展,中倫已成為中國規模最大的高質量綜合性律師事務所之一。如今,中倫擁有包括近400位權益合伙人在內的2200余名專業人士,辦公室分布在北京、上海、深圳、廣州、武漢、成都、重慶、青島、杭州、南京、海口、香港及東京、倫敦、紐約、洛杉磯、舊金山及阿拉木圖18個城市,業務范圍遍及全球五大洲。 (大眾新聞·經濟導報記者 石憲亮 實習生 益家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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