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甘肅證監局對中國能源工程集團有限公司及相關負責人劉斌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甘肅證監局要求,該公司應當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就該決定所披露事項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經查,該公司主要存在兩項問題。一是未配合藍科高新(601798.SH)披露關聯方及關聯交易。該公司系甘肅藍科高新時任控股股東。江蘇恩高曾由其實際控制,該公司未履行主動告知義務,導致藍科高新在2019年、2020年年度報告中未按規定披露該關聯方及相關關聯交易,2019年、2020年涉及金額分別為4476.43萬元、7236萬元。
二是非經營性占用上市公司資金。2019年8月、12月,藍科高新向關聯供應商支付采購款累計4700萬元,但2019年8月至2020年6月期間資金由該公司實際使用,構成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藍科高新未按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甘肅證監局決定對中國能源工程集團有限公司及公司董事長劉斌采取責令改正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并強調公司及相關負責人應認真吸取教訓,切實加強對證券法律法規的學習,強化規范運作意識。
公開資料顯示,中國能源工程集團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注冊資本333334萬元,總部位于上海。公司專注于能源開發、工程建設及基礎工程,具備多項甲級設計與咨詢資質,業務涵蓋電力、石油化工、新能源等領域。
(大眾新聞·經濟導報記者 石憲亮 實習生 益家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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