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去年大額分紅后,東方雨虹(002271.SZ)2025年度中期高額分紅再引關注。
近日,東方雨虹發布2025年半年報稱,2025年上半年,公司實現營業收入135.69億元,歸母凈利潤5.64億元,上半年整體收入及凈利潤較去年同期分別下滑10.84%和40.16%。
盡管今年上半年業績下滑四成,但東方雨虹擬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9.25元(含稅),共計派發現金紅利約22.10億元(含稅),遠超利潤規模。
而就在8月11日,因實際控制人、董事長李衛國非經營性占用公司資金,東方雨虹被深圳證券交易所通報批評。同日,東方雨虹披露稱,收到了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下稱“北京證監局”)警示函。
持續高分紅再引關注

經濟導報記者注意到,與高分紅方案形成對比的是,東方雨虹的盈利能力在下降。半年報顯示,今年上半年,該公司營收135.69億元,同比下降10.84%;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為5.64億元,同比下滑40.16%。
公開資料顯示,東方雨虹是建筑防水龍頭企業,是國內建筑防水行業首家上市公司。東方雨虹產品應用于建筑行業,與房地產行業發展關系密切。2008年,東方雨虹上市。隨著房地產行業上行,東方雨虹業績持續增長。在東方雨虹業務中,直銷業務面對房地產客戶,該業務一直保持較高占比。2021年,東方雨虹的市值沖上1600億高峰,被投資者戲稱為“防水茅”。
分業務來看,今年上半年,東方雨虹的防水材料、砂漿粉料這兩個絕對主力的業務均出現收入同比下滑,幅度分別為12.48%、6.24%。其中,第一大業務防水材料主要是防水卷材和涂料產品,二者分別下滑8.84%以及17.11%。第三大業務—工程施工業務,同比下滑32.34%。
除了規模的收縮,盈利質量的下滑也不容忽視。從其整體的毛利率表現來看,東方雨虹主要產品的毛利率均出現不同程度的下滑,今年上半年,防水卷材毛利率為22.6%,比上年同期下降5.23%;涂料毛利率為36.54%,比上年同期下降1.04%;砂漿粉料毛利率為26.59%,比上年同期下降0.87%。
2024分紅方案曾受質疑
值得注意的是,東方雨虹2024年的分紅方案就曾引發質疑。東方雨虹最初公布的2024年分紅預案顯示,擬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18.50元(含稅),共計派發現金紅利44.19億元。
如果疊加上2024年中期利潤分配方案派發的現金紅利14.62億元(含稅,已于2024年9月26日實施完畢),2024年度其累計現金分紅將高達58.81億元。而2024年,東方雨虹實現營業收入280.56億元,同比下降14.52%;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1.08億元,同比下降95.24%
也就是說,2024年東方雨虹盈利1.08億元,現金分紅近60億元。
經濟導報記者翻閱東方雨虹近年年報發現,即使在業績表現最亮眼的2021年度,其現金分紅總額也僅有7.53億元。
在各方質疑下,東方雨虹在2025年3月12日晚間披露了《關于調整2024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公告》,新方案改為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9.25元(含稅),共計派發現金紅利22.10億元(含稅)。
當時,東方雨虹曾表示,2025年半年度報告披露后,在相應期間滿足現金分紅各項條件、不影響公司正常經營和持續發展的情況下,將考慮推出2025年中期分紅預案,2025年中期分紅預案將參考調整后的2024年度利潤分配預案制定,保障本次調整前后投資者回報水平整體穩定。
緩解實控人質押壓力
經濟導報記者注意到,如果將調整后的2024年度分紅額疊加上本次中期分紅額,就是調整前的2024年度分紅額。
在2月28日的線上投資者交流會議上,東方雨虹對高額分紅的原因進行了解釋:緩解實控人(李衛國)的質押壓力。
在今年3月12日的機構調研中,有機構詢問李衛國拿到現金分紅后能否緩解質押壓力?
東方雨虹對此回應稱,李衛國所獲現金分紅將主要用于償還其股票質押融資,降低杠桿。預計后續其質押率會有比較明顯的下降,從而逐漸化解實控人因質押率過高而帶來的質押風險,本質上也會降低公司的經營風險,幫助企業輕裝上陣。
東方雨虹董事長李衛國究竟資金鏈有多緊張?從東方雨虹的股權結構來看,截至2024年末,李衛國直接持股5.31億股,占公司總股本的22.22%。在李衛國所持股份中,有79.58%的股份處于質押狀態。
實際上,李衛國2024年以來多次減持。就在7月3日,李衛國再度拋出減持計劃,自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10月23日以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本公司股份不超過4638.22萬股(占本公司總股本比例不超過1.94%)。
頻受監管
8月11日,東方雨虹發布公告稱,近日收到北京證監局出具的警示函。警示函顯示,該公司存在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且未及時披露、財務核算不規范等問題。
據披露,2023年2月至2024年5月,東方雨虹通過銷售人員借款、財務人員轉賬等形式,向實際控制人李衛國提供資金6950萬元,其中2023年全年發生額2000萬元、2024年全年發生額4950萬元,構成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截至2024年5月,相關款項均已歸還,但該公司未及時披露上述事項。
此外,該公司部分光伏組件銷售業務采用總額法核算營業收入不準確;部分工程項目收入確認時點不準確,部分工程項目居間費核算不準確;部分抵賬資產債務重組核算不準確,信息披露不規范;使用預付款不當沖減應收賬款,個別其他應收款賬齡劃分錯誤。
警示函稱,李衛國作為公司董事長、張志萍作為公司總經理、張蓓作為公司董事會秘書、徐瑋作為公司財務總監,未能忠實、勤勉地履行職責,違反了相關規定,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五十一條,上述人員對公司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
李衛國作為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違反了《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8號——上市公司資金往來、對外擔保的監管要求》(證監會公告[2022]26 號)第三條的規定。
根據相關規定,北京證監局決定對上述人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資本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
對此,東方雨虹表示,公司將嚴格按照北京證監局的要求,認真吸取教訓,積極進行整改,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強化財務核算質量,進一步提升信息披露質量和公司規范運作水平。

同日,深圳證券交易所也向東方雨虹下達了監管函,并對東方雨虹及相關當事人給予通報批評處分,深圳證券交易所也將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大眾新聞·經濟導報記者 劉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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